公 告
广州哥弟真的好贸易有限公司2011年由哥弟商标持有人施复元先生授权设立,股东为:施韶东、施皓天、冯翔、姜永胜、应剑各占20%股份,施韶东先生任法定代表人,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 万元。2012年改组,施韶东、冯翔、姜永胜三股东退出,施皓天占58%股份、应剑30%、李光睿10%、黄永倩2%,应剑任法定代表人;2016年公司增资至1亿元,施皓天仍占 58%股份、应剑37%、李光睿5%。近日发现应剑先生在2021年私自申请“深呼吸哥弟”品牌(哥弟品牌2006年被授予中国驰名商标,竟可申请注册“深呼吸哥弟”,此等行径背法背情背义);2023年又注册深呼吸品牌(深呼吸是哥弟公司推动50年的企业文化及健康理念,确实无法理解其会跨越人性道德底线);10多年来充分信任其占37%股份的股东运营,自始至终未提供账务及分红给58%股东施皓天;2022年其要求要成为大股东,施复元先生当场应允,其于2022年、2024年两次增资稀释施皓天与李光睿股份,后施皓天与李光睿两股东按注册出资退出。
2024 年10月深呼吸品牌线上线下风光应市,大肆宣称“深呼吸是哥弟真的好品牌的升级版";2025年9月哥弟公司对其申明2025年12月底止,完全的解除彼此所有合作。然“深呼吸品牌”仍在线上、线下宣传其为哥弟真的好品牌的升级版,且商品吊牌上标示“哥弟真的好”,此举更是有意的混淆视听,恶意误导消费者的不屑行径!我司将循法律途径处理。